阿坝州人民医院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拟对医院双电源消防动力供电改造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阿坝州人民医院双电源消防动力供电系统改造项目
2、 比选最高限价金额:112000元(拾壹万贰仟元)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项目内容(详见清单)。
注: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材料、人工、税收等所有费用。
二、参加本次院内比选活动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承诺函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承诺函为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承诺函为准)
5、参加本次院内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承诺函为准)
6、参加本次院内比选活动供应商应具备配电系统维护、维修、改造能力的企业。(以承诺函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比选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6日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复印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bzrmyycgb@163.com
联系人: 严老师,联系电话:0837-8864418 18384313147
关于采购需求的询问或质疑请联系总务科0837-2832308 13568781246,其他询问或质疑请联系项目办0837-8864418。
四、比选及中标方式
1、供应商按照要求定时定点签到,比选人确认投标人数量,如低于三家,该次比选活动作废,过程结束,如满足最低三家的要求,则向下一流程进行。
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及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密封章(公章),交到项目办指定地点开标间进行比选,证件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流程。
3、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报价环节,以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选。
五、付款方式及商务要求:
工程结束后,通过医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期满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工程合格后,付最后尾款5%。
1.付款条件:工程结束后,通过医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期满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工程合格后,付最后尾款5%。
2.维保服务要求:
2.1.供应商需按照比选标的内容为医院提供专业化的维护、维修、改造优质服务。
2.2.经比选并签订合同后,若合同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或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则自动终止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各自承担。
2.3.供应商在维护、维修、改造活动中必须严格恪守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在签订购销合同时需与采购人同时签订并能够严格遵守,同时无条件接受院外及医院纪检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2.4.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配件必须是正品正货,设备配件规格型号与标的一致,对所配送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保证:
3.1.供应商供应的配件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确保质量使用安全有效,设备配件质保一年。
3.2.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配件质量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须按照质保承诺,由供应商负责退货;因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3.供应商供应设备配件时,应保证供应商、配件制造商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
4.售后服务:
4.1供应商负责无条件退回不合格配件,
4.2供货过程中须提供下列服务:
(1)配件搬运入场,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提供产品改造、安装的用具;
(3)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4.3质保期内出现配件质量问题,配送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质量问题。
4.4供应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资料及质量保障。
5.配送时间、方式:
5.1.配送时间:供应商中标后,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中标通知书后,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限要求配送到位,不得延误工作。常规应在24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2.供应商需负责产品的运输、现场搬运到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3.供应商在维护、改造期间,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向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5.4.供应商应配备专人负责维保质量跟踪。
6.比选原则:
6.1比选不足3家供应商参与的将视作废标处理;
6.2专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最高分中标。
7.总体要求:
7.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维护、改造报价资料,未报价视为放弃。
7.2供应商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3在项目中标公布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是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效力。
7.7中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注:以上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有负偏离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六、比选文件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如下:
(一)比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表
(四)比选人营业执照
(五)比选承诺及声明
(六)比选应答表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其他比选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七、院内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阿坝州人民医院医技楼7楼小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阿坝州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