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医院 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2071 更新时间:2022/8/11 10:37:16
 

(1)办理依据:按照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等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2)办理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管理规定带齐证件方可复印 。

病历复印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公安司法保险部门。

病历复印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3)费用情况:根据发改委文件规定,A4复印纸每张收费1元 。

(4)咨询电话:0837-2832341(病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