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医院研究所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血透室 文章来源:血透室 点击量:3108 更新时间:2017/6/1 14:23:42
 

各科室、病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学历教育管理,经院办公会讨论对我院研究生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阿坝州人民医院研究所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各科室、病区遵照执行。

附件1:《阿坝州人民医院研究所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附件2:阿坝州人民医院研究生学历教育学习合同书;

附件3:阿坝州人民医院研究生学历教育申请表;

 

阿坝州人民医院

2016年47

附件1

阿坝州人民医院

研究生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从而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医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现结合州情和医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后,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学历教育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学习方式分为脱产和不全脱产两种,在职职工都可以报考和就读任一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报考和就读专业必须与本人现所从事专业相一致。否则必须经科室及院部同意后方可报考和就读。

2、报考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原则上需在我院工作一年及一年以上,报考不全脱产(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原则上需在我院工作三年以上。

3、不全脱产(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学校选择原则上定为省内,脱产则不限。

4、报考前均需科室考核认定有学习能力和培养前途,并由报考人填写研究所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件1),科教科留档。

5、就读前与医院人事科签订劳动人事合同书,毕业后回单位从事原工作,二十年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或辞职等。

6、同一科室一年内只允许一人报考硕士生。

三、报考和就读程序

1、首先由个人填写研究所学历教育申请表,申请书内容需包括:报考层次、报考学校专业、就读方式、就读时间等。

2、申请书交科主任,经科室考核认定符合医院及科室发展需要,科室能够安排,由科主任提出书面建议意见并签字同意。

3、申请书及科室意见书分别交科教科,科教科交所辖职能科室、院领导审批并存档。

3、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本人在人事科与医院签订劳动人事合同书交人事科备案,同时与科教科签订学习任务相关合同备案。

4、本人按相关规定报考,经考试合格并录取后就读。

5、未按照本办法程序报考的,医院不予认可,有权单方面解除用人合同,并按不服从工作安排性质给予相应处罚。

四、就读要求

1、在读书其间不享受公休假、探亲假、职业假等;学校放假期间必须回单位上班。

2、中途退学必须征得院领导和就读学校的同意,并承担违反合同相应规定。

3、毕业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

五、医院对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支持

1、参加不全脱产(在职)学历教育者,医院可给学习假(集中学习时间绩效工资按照医院平均奖乘以个人系数发放)。

2、就读期间,医院按照有关政策发放全额工资。

3、参加全脱产学习就读期间绩效工资按照医院平均奖乘以个人系数发放(60%每月发放,其余40%在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一次性补发);其他待遇按医院有关短、长期进修政策执行。

4、就读学费在本人取得正式录取通知书后,由医院科教科与学校联系并支付;或取得毕业证,回单位上班后,由医院进行奖励并一次性报销。

六、处罚

1、未按照以上程序申报的职工,当年目标考核不合格,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薪级工资无法调整,岗位聘用推后一年且将影响高一级职称申报。

2、不全脱产学习未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医院将扣回发放的绩效工资;脱产学习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医院将扣回发放的绩效工资,绩效剩余不再补发。延长学习时间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医院只发放全额工资,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3、因违犯学校纪律或其他原因(未经医院领导批准)导致未完成学历教育者,除学费和其他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行承担外,医院将如数缴回发放的绩效工资并视情节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4、毕业后回单位工作未满二十年,提出工作调动或辞职者,必须全额赔偿医院奖励的学费和在就读期间医院所发放的工资;5倍赔偿在就读期间医院所发放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赔偿金额为:【(学费+就读期间的工资)+(就读期间的绩效工资+福利)*5*20-毕业后工作年限)÷20)。如因调动工作或辞职,给医院工作造成困难和损失或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医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的权利。

5、毕业后回单位要求改变工作又未经院领导同意者,按调动工作或辞职处罚。

 

                             阿坝州人民医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2

阿坝州人民医院

研究生学历教育学习合同书

 

甲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乙方:

根据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脱产(不全脱产)学习的职工(乙方)与医院(甲方)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乙方读书期间,甲方依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政策、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和其他福利。

1、就读期间,医院按照有关政策发放全额工资。

2、参加不全脱产(在职)学历教育者,医院可给学习假(集中学习时间绩效工资按照医院平均奖乘以个人系数发放)。

3、参加全脱产学习就读期间绩效工资按照医院平均奖乘以个人系数发放(60%每月发放,其余40%在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一次性补发)。

4、其他待遇按医院有关短、长期进修政策执行。

二、乙方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学费,在乙方取得正式录取通知书后,由医院科教科与学校联系并支付;或取得毕业证,回单位上班后,由医院进行奖励并一次性报销。

三、乙方在读书期间不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及职业假;学校放寒、署假期间必须回甲方上班。

四、乙方(不脱产学习)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医院将扣回发放的绩效工资;乙方(脱产学习)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医院将扣回发放的绩效工资,绩效剩余不再补发。延长学习时间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医院只发放全额工资,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五、乙方因违犯学校纪律或其他原因(未经医院领导批准)导致未完成学历教育,除学费和其他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行承担外,医院将如数缴回发放的绩效工资并视情节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六、乙方完成学历教育后必须按时回甲方上班。

七、毕业后回单位工作未满二十年,提出工作调动或辞职者,必须全额赔偿医院奖励的学费和在就读期间医院所发放的工资;5倍赔偿在就读期间医院所发放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赔偿金额为:【(学费+就读期间的工资)+(就读期间的绩效工资+福利)*5*20-毕业后工作年限)÷20)。如因调动工作或辞职,给医院工作造成困难和损失或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医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毕业后回单位必须从事原专业;若要求改变原从事工作必须经科室及院部同意,否则按调动工作或辞职处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医院档案室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日生效。

 

 

甲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乙方:

(盖公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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